{"id":"499360","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山西持续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4-11-27 17:29:46","condition":"来源:中国人口报","thumb": ""}
■ 特约记者/郭芳 本报记者/严少卫
“2021年9月,完成了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近日,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瑞兵介绍了该省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方面开展的工作。
李瑞兵介绍,去年1月,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在生育医疗支持方面,2024年10月1日起,山西省将取精术、取卵术、人工授精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税收支持方面,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同时,围绕推动人口均衡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省政府连续两年实施普惠托育民生实事,2023年,全省117个县(市、区)每县建设1所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发挥示范性和指导性功能作用。实现了公办托育机构各县全覆盖。今年,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普惠托育机构,根据实际入托人数和月数,按照独立托育机构每人每月500元、幼儿园托班每人每月300元标准进行补助。启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三年行动,在全省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新时代婚育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实现重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全覆盖。持续开展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创建活动,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太原煤炭气化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评选为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今年8月,山西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支持措施,为全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截至目前,山西省长治市、吕梁市以及阳曲县、昔阳县、高平市、泽州县、乡宁县等市县,在婚嫁、产检、分娩、育儿、入托、教育等方面出台奖补政策。其中,长治市对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5000元;吕梁市将从2025年1月1日起,对初次登记结婚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奖励,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8000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