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510061","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医育结合赋能婴幼儿照护的逻辑与进路","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6-04-08 10:29:39","condition":"来源:中国人口报","thumb": ""}
  ■ 文/汤宇轩 夏燕琼
  婴幼儿照护服务作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关键一环,是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正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型,而“医育结合”——将医疗健康保障与保育照护服务深度融合,以婴幼儿身心全面发展为核心,实现生理照护、心理支持与早期发展的协同推进,是破解当前婴幼儿照护服务短板、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路径。
医育结合所具有的三重价值
契合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方向
  医育结合并非医疗与保育的简单叠加,而是以0至3岁婴幼儿生长发育规律为遵循,将预防保健、疾病干预、营养指导等医疗健康服务内容,与儿童早期认知启蒙、社会情感培养、行为习惯养成等保育照护服务内容深度融合,形成“全程覆盖、双向协同、多元供给”的服务模式。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满足婴幼儿全面发展需求。0至3岁是大脑发育、人格塑造的关键窗口期,医育结合不仅关注婴幼儿生理健康,更通过早期发展干预促进其认知、语言、运动能力发展,为其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提升照护服务专业效能。医育结合通过标准化的健康监测、发育评估与个性化保育方案,能够弥补托育机构在健康服务上的短板,并由此提升社会各界对托育服务的认可度。
  三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优质的医育结合服务能有效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缓解家长“不敢生、无人带”的顾虑,从而成为提振生育意愿、优化人口结构的重要支撑。
  不过,尽管近年来各地围绕医育结合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探索,但高质量推进医育结合发展仍面临一些瓶颈制约。破解这些瓶颈,既是医育结合持续深化的重要方向,也是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群众满意度的务实路径。
  其一,破解医育协同机制不畅问题,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层级。一方面,部分地区在探索医育结合的实践中,存在托育机构与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衔接松散,医疗资源难以有效嵌入托育服务场景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发展托幼一体化的过程中,一些地区遇到卫生健康与教育部门在医育结合上职责边界不清晰的问题。对此,需建立完善跨机构、跨部门协同议事机制,助力服务实践走向深入。
  其二,破解服务标准与规范缺失问题,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品质。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未形成统一的医育结合服务流程、评估体系与质量标准,由于缺乏明确的规范,部分机构的医育结合实践仅停留在“配备保健医生”的层面,健康监测、发育筛查等核心服务有待加强。显然,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是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品质的应有之义。
  其三,破解复合型人才供给不足问题,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动能。目前,既掌握婴幼儿生长发育知识、又具备早期保育教育技能的复合型服务人才极度匮乏,突出表现为现有托育从业人员多缺乏系统性婴幼儿健康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基层医务人员对早期保育教育知识掌握不足。破解人才队伍“医育分离”问题,已成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关键。
提升医育结合的专业水平
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提质增效
  推动医育结合更好地赋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需从体制机制、服务体系、人才培养、监管支持等多维度发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综合服务格局。
  首先,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医育协同体制机制。一是健全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卫生健康、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联动,定期协调解决资源整合、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问题。将医育结合纳入地方托育服务发展规划,作为评价托育服务质量的一个核心指标。二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研究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医育结合实施指南,明确医育结合服务的内容范畴、机构准入条件、人员资质要求等;研究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对开展医育结合服务的托育机构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对参与医育结合的医疗主体给予绩效激励。三是打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托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婴幼儿健康档案与托育服务档案的互联互通机制,实现生长发育监测、疫苗接种、保育教育等记录的实时共享,为开展个性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其次,健全服务网络,形成多元化服务供给模式。一是打造层级化指导体系。应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组建医育结合专家团队。建议建立省、市两级医育结合指导中心以及县级指导站、乡镇级指导点,为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提供医育结合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同时对婴幼儿家庭开展相关知识普及。二是推动机构型融合服务。支持托育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签订合作协议,医务人员定期入驻开展健康体检、疾病预防、营养指导等服务;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开设托育服务专区,打造医育结合示范机构。三是发展社区嵌入式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整合社区医疗资源与托育场地,设立社区医育结合托育点,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灵活服务,同时开展家长课堂、家庭养育指导等公益服务。四是强化家庭照护支持。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为家长提供婴幼儿喂养、疾病预防、早期发展支持等医育结合指导服务。
  再次,加强人才培养,打造复合型服务队伍。一是完善院校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医育结合相关专业,设置儿童保健学、儿童发展心理学、早期教育方法等核心课程,培养具备医疗与保育双重技能的专业人才;将医育结合内容纳入学前教育、临床医学等专业的课程体系,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二是强化在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托育从业人员医育结合知识培训机制,由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健康管理、急救技能、发育筛查等培训;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早期教育知识培训,提升其指导托育机构保育和家庭育儿的能力;建立医育结合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畅通职称晋升与职业发展通道。三是优化人才激励政策。鼓励托育机构提高医育结合工作人员薪酬待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之间的人员交流轮岗,提升人才队伍的专业性。
  最后,强化监管评估,保障服务质量。一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医育结合机构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人员资质、健康管理流程、保育教育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对违规机构依法依规处理。二是构建科学评估体系。研究制定医育结合服务质量评估标准,探索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开展评估等方式加强服务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机构等级评定、财政补贴挂钩,引导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家长参与的监督机制,通过满意度调查、开放日活动等,保障家长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加强行业自律。支持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医育结合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交流与培训,推动机构之间加强经验分享,实现服务质量共同提升。通过采取上述举措,加快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多元监管格局。
  作者单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