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506273","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健全生育友好的系统性支持机制","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5-10-15 10:20:31","condition":"来源:中国人口报","thumb": ""}
■ 文/潘丽文 随着育儿补贴制度在全国范围正式落地,我国生育支持政策建设迈入新阶段。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育儿补贴不仅具有直接的经济减负作用,更以其政策信号和价值导向功能,引导社会各界重新审视国家、家庭与社会在育儿责任上的合理分担,更加重视生育支持政策实施的系统性、普惠性。育...
  ■ 文/潘丽文
  随着育儿补贴制度在全国范围正式落地,我国生育支持政策建设迈入新阶段。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育儿补贴不仅具有直接的经济减负作用,更以其政策信号和价值导向功能,引导社会各界重新审视国家、家庭与社会在育儿责任上的合理分担,更加重视生育支持政策实施的系统性、普惠性。育儿补贴与其他生育支持政策协同发力,有助于降低家庭育儿成本,对于积极应对少子化挑战、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统一推行育儿补贴标志着生育支持政策迈入新阶段
  育儿补贴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面向群众发放的大范围、普惠式、直接性民生保障现金补贴,突破了以往地方试点或限定群体发放的局限,彰显了国家在育儿支持领域的制度担当,其意义远超单纯的经济补贴。该政策明确传递出“公共财政分担家庭育儿成本”的制度信号,践行了“投资于人”的国家理念,也标志着我国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上迈入新阶段。应该认识到的是,育儿补贴是支撑家庭育儿功能的“补贴”而非“全包”,是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的“坚实一步”而非“终点”。在政策执行中,一方面应精准把握政府责任与家庭主体责任的平衡,避免责任外移或功能替代,真正实现对家庭履行育儿责任的激励和支持;另一方面应重视实现育儿补贴与其他生育支持政策协同发力,化解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子女面临的结构性压力。
以多维度生育支持政策赋能家庭发展
  实践表明,家庭的“不愿生、不敢生”,往往源自“住房压力+托育缺口+职场瓶颈+教育焦虑”的复合困境,单一的经济支持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育友好。因此,在国家统一推行育儿补贴的基础上协同实施多维度生育支持政策,就成为了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住房支持方面,应通过将多子女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差异化信贷优惠、税费减免等定向措施,降低“安居”成本,为家庭生育决策提供稳定支撑。
  在托育服务方面,应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建民营”“单位托育”“社区嵌入”等多种服务模式发展,提升服务可及性、普惠性与专业化水平,解决婴幼儿“无处可托、无力托付”的现实难题。
  在就业支持方面,应持续优化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制度安排,推动弹性工作制、远程办公等机制落地,切实缓解职场父母面临的工作与家庭平衡压力。同时,严格落实反就业歧视相关规定,保障女性“生得下、留得住、干得好”。
  在教育减负方面,应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校外培训,减轻家庭经济与精神负担。
  在文化营造方面,应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途径,培育尊重生育价值、理解父母角色、关爱儿童成长的社会氛围。家庭内部应倡导性别平等和家庭责任共担,鼓励男性积极参与育儿。
  总的来看,育儿补贴不仅是一项直接干预性的减负政策,更将与住房、托育、就业、教育等生育支持政策协同发挥作用,构建起一个涵盖生育、养育、教育全过程的支持生态,真正赋能家庭,使生育成为能力支撑下的自主选择。
需加快实现从“政策叠加”向“制度协同”转变
  推动形成生育友好型社会,核心在于将单一部门的支持政策扩展为跨领域、跨周期的整体性制度安排。当前,系统性政策支持尚处于碎片化整合阶段,亟需从“政策叠加”走向“制度协同”。
  首先,制度设计应聚焦家庭生命周期的关键阶段,识别并精准干预“断点”“痛点”“空白点”,推动实现政策重点在提升可及性的基础上提升适配性。
  其次,政策目标重在实现“家庭发展能力提升”,通过提供综合性保障体系,稳定家庭预期,增强育儿信心。
  最后,政策机制需强化纵向统筹与横向协同,在中央明确导向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在具体的支持举措上灵活创新,提升制度执行效能。
  需要说明的是,生育支持政策多维协同的根本目标应是“赋能家庭”而非“替代家庭”。所有政策安排必须以强化家庭功能为导向,通过支持型环境的构建,激发家庭自我调节、自我选择、自我实现的育儿潜能。
建立长效机制是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制度保障
  作为一项长期战略工程,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为实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需要构建可持续、可评估的长效机制,为增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系统性与连续性提供支撑。
  一方面,应尽快建立科学的政策评估机制。通过数据监测、抽样调查、绩效评估等方式,对育儿补贴及各类配套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系统监测,评估其在激发生育意愿、减轻家庭负担、促进儿童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效果。建立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制度优化与适时更新。
  另一方面,财政可持续是制度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在财政设立生育支持专项资金的同时,探索多元化筹资机制,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托育服务建设等。要明确各主体的职责边界,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多元主体合理分担育儿成本的格局。具体而言,政府聚焦制度供给和基础保障,市场提供多元服务与产品,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心理支持和家庭服务,家庭在制度支持下履行好育儿职责。
  本文系2023年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编号23SH0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