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498328","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引导大学生树立积极婚育观","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4-10-18 12:57:20","condition":"来源:中国人口报","thumb": ""}
■ 文/徐俊 潘楚阳
在规模庞大的青年群体中,数千万在校大学生的婚育观念直接影响未来中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当前应当以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为契机,多措并举调动大学生群体的主动性,教育引导他们树立积极的婚育观,提振他们的婚育信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并就“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等作出部署。人口是一个国家存续发展的根基,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提振全社会的婚育信心,更需要提振青年群体的婚育信心,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青春力量。
在规模庞大的青年群体中,数千万在校大学生的婚育观念直接影响未来中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但是,受一些不良思潮以及激烈的竞争环境影响,大学生群体中开始出现一种“三不想”的婚育意向,一些大学生表示不想恋爱、不想结婚和不想生育,其中女生所占比例比男生更大。这一状况对于家庭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当前应当以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为契机,多措并举调动大学生群体的主动性,教育引导他们树立积极的婚育观,提振他们的婚育信心。
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快制定和出台大学生新型婚育观念宣传教育方案,引导大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婚育观念。大学生的婚育意愿在很大程度上受其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影响,而大学阶段正是大学生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成型的关键期。高校要开设婚恋课堂,加强大学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防范和消除互联网散布的“恐婚恐育”情绪给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造成的消极影响;同时应利用思政课堂和心理健康咨询等途径,教育引导大学生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各方面综合素质,进而使他们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主动成为新型婚育观念的宣传员。
家庭应自觉营造有利于大学生适龄恋爱、结婚的家庭环境。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价值观念、夫妻关系状况以及言传身教,对子女的价值观(特别是家庭观、爱情观、婚育观)影响深远。在子女成长的各个阶段,和谐的家庭关系(特别是亲子关系)不仅能为子女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还能帮助子女树立对婚育的正面认识。当子女进入适龄阶段,父母应引导子女正确处理好大学学习和恋爱的关系。
各级政府应全面推动生育支持政策及相关保障措施的落实,为提振大学生婚育信心提供政策和心理支持。大学生作为未来的“社会人”,高度关注生育支持政策措施的“力度”和“温度”。因此,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实践及其成效,自然会影响到大学生对待婚育的态度。就政府层面而言,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让家家户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不仅是让育龄群众“想生、敢生、能生”的必要之举,同样也有助于大学生对婚育形成积极预期。
社会各界应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帮助大学生增强“成家立业”的本领和才干。当前,经济因素成为制约家庭生育的重要因素。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对就业形势的关注和对自身未来职业发展的预期,是影响他们婚育观的重要因素。而如果企业和社会能够提供丰富的就业创业机会,就可以通过筑牢经济基础,消除大学生未来在婚育意愿和行为方面的顾虑。对此,需调动政府部门、学校、社会、企业等多方主体形成合力,有效支持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比如,政府层面应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将大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创新型劳动者,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高校应紧盯市场动向,主动对接相关企业,协助大学生做好职业规划,积极推进和考核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为大学生顺利毕业和成功就业提供充足支持;企业和社会应主动为高校提供恰适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建议,让高校和市场实现有效衔接,给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有力的支持。这些举措将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成家立业的信心。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BSH038]和安徽省研究生学术创新项目[2023xscx04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