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511144","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审慎推进外商独资医院进医保","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6-05-25 08:41:49","condition":"来源:健康报","thumb": ""}
 编者按: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持续加快,外商独资医院已从政策规划走向实践探索。然而如何在提供高端服务和“保基本”之间实现平衡,成为试点地区和机构需要直面的问题。今天,我们邀请行业专家聚焦创新中的不确定性,提出改革的参考思路。

□ 韩全意

  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符合医保有关规定的医院可按程序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同时支持外商独资医院对接国内外商业健康保险。《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落实好“准入又准营”,并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领域开放试点。诸多政策的出台,为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打开了大门,至今已有几十家外商独资医院开业或进入审批程序。但从试点运行情况来看,各地在相关行政管理机制,尤其在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之间的衔接机制等方面仍不完善,亟待形成有效的协同支持效应。

  外商独资医院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社会对其认知和定位已经形成一定共识,但仍存在诸多分歧。作为一种市场行为,投资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并为有支付能力的人群提供高端医疗服务,这是基本共识。但是,外商独资医院能否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能否为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提供服务?外商独资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是否与“引进国际高水平医疗资源,丰富国内医疗服务供给”的政策初衷相违背?外商独资医院试点若要进一步发展,就不能回避这些问题。

  调研发现,外商独资医院在运营初期,若完全被排斥在基本医疗体系之外,可能因服务门槛过高而短期内难以获得稳定的患者流。因此,部分外商独资医院希望可以在短期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接入基本医保,以快速获取病源、建立市场认知。但若向外商独资医院全面开放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医保,则可能引发两大风险:一是医保基金被用于支付超出基金承受能力的高端医疗服务,冲击“保基本”的底线;二是可能对公立医疗资源造成挤压,形成对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不公平竞争。

  在不确定性较强的制度创新中,可以采用分阶段推进的办法,以削弱改革阻力,实现稳妥过渡。针对将外商独资医院纳入基本医保的问题,建议各个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设立缓冲期。比如,设立4年左右的培育期,允许外商独资医院开展基本医保定点服务。在此期间,要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接受医保部门检查,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打牢机构发展基础,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培育期满后,设立过渡期。医院需告知长期住院、康复患者医院将不再提供基本医保服务。此后,医院转型为市场化运营,提供高端医疗服务和国际医疗服务,由商业健康保险或个人自费承接,进而与国际医疗服务市场接轨。

  试点地区政府应在招商引资之前做好区域医疗资源配置规划,向外资方提出合理要求,慎重面对外商投资方承诺,兑现招商协议内容,塑造良好营商环境。切不可为了追求政绩,脱离实际盲目批准外商独资医院项目。要在探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并完善外商独资医院管理办法,明确外商独资医院在市场准入、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医护人员职称评定、外聘医生医保处方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统一管理,为外商独资医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相关政府部门须深入医院科室开展宣传教育,督导落实医疗、医保、医药、商保等政策制度,听取医院领导和一线医护人员的诉求和建议,答疑解惑。外商独资医院人员可能来自全球不同地区,对所在地区相关政策制度需要一个从学习到应用的过程。地方政府要将服务与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服务促检查,以检查促规范,帮扶医院走上科学管理、遵纪守法、诚信运营的发展轨道。

  外商独资医院的投资方要在前期充分开展考察调研,在遵守我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的基础上,合理设定投资回报预期。在功能定位方面,建议瞄准高端医疗服务、前沿技术项目,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在医疗市场上开展差异化竞争,切不可跟风赶浪、一哄而上。

  (作者系中国抗癌协会医保价格专委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