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510956","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盘活幼儿园资源更好服务婴幼儿家庭","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6-05-18 08:15:44","condition":"来源:
健康报","thumb": ""}
□ 吕春洋
当下,婴幼儿的父母在平衡职场与育儿关系时会遇到一些困难,托育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已成为影响生育意愿和家庭幸福感的关键因素。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调查数据显示,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而实际入托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与此同时,受出生人口数量下降影响,不少地区幼儿园出现生源不足、学位空置甚至园所撤并的趋势。一边是婴幼儿家庭“送托无门”,一边是幼儿园“资源闲置”,育儿服务体系呈现明显的结构性失衡。在这一背景下,推动幼儿园向下延伸托育服务,既可盘活教育资源,又可缓解家庭育儿难题,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面对资源错配、结构失衡,鼓励幼儿园拓展托育功能成为政策鼓励的现实方向。虽然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为托育机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但由于托育人员不足、部分居民对托育服务认识存在疑虑等情况,存在已建成的托育机构托位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投资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政策层面已作出积极部署。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深入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
各地同步出台支持政策,推动0~3岁照护服务与3~6岁学前教育有效衔接,形成育儿服务连续体。例如,山东省将托幼一体化纳入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后开设托班,并制定备案管理、师资保障、经费支持等具体措施。
在实践层面,多地已开展有益探索。上海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地通过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方式,将托育功能与配套幼儿园一体布局,实现空间与功能整合;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则利用现有公办幼儿园资源,设置混龄班(婴幼儿与3~6岁幼儿同班活动),通过柔性安排课程加快人力优化与服务融合;黑龙江省部分试点园所建立“转岗培训﹢托育认证”一体化机制,由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培训评估教师照护能力,既强化了保教专业性,也增强了家长们的信任感。由此可见,地方政策引导、专业力量支持和园所主动作为,是幼儿园向托育服务成功转型的三大支柱。
相较于新建托育机构,幼儿园具备显著的基础条件优势。园所本身拥有规范化的教育设施和相对完善的安全防控体系,改造难度和建设成本相对较低;现有教师具备幼教经验,只需补充托育照护知识,便可实现岗位延伸与能力拓展;幼儿园开设托班投入更低,幼教人员培训上岗周期比新招托育人员更短。更为重要的是,幼儿园向托育服务延伸可以缓解“转园焦虑”,为0~6岁儿童提供一体化成长支持,促进婴幼儿身心发展和社会性培养。
尽管优势明显,推动幼儿园职能向下延伸仍需制度保障、财政支持和治理创新协同发力。
第一,应进一步明确准入标准和管理机制。针对“托幼一体”新形态,需在硬件改造、安全标准、人员资质、卫生要求等方面出台细化指引,避免因标准模糊导致实施难、监管难。
第二,应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托班全面纳入普惠托育补贴范围,并按托位数量或服务人次发放补贴,重点关注教职工再培训、场地改造等初期投入,探索“专项资金﹢常规补助”双轨制,激发园所参与托育服务的积极性。
第三,应引入多元评价和家园协同机制。通过开展婴幼儿发展监测、搭建家长沟通平台、设置开放日等方式,实现服务内容、照护质量与家庭反馈之间的良性互动,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展望未来,育儿服务体系应在制度框架内逐步实现从“托得上”到“托得好”的跃升。顺应人口发展新趋势,把握政策创新窗口期,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将成为推进普惠托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
(作者系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