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玉龙(职员)
如今,社交平台上出现了越来越多以展示“萌娃”为主要内容的账号,部分内容因摆拍痕迹明显或孩子言行与年龄不符,引发争议。例如,未成年女孩儿穿着清凉、表演劲歌热舞的视频屡见不鲜。也有家长恶搞、摆拍,让孩子出丑、闹笑话,以此吸睛。一些博主还晒出“不到一岁半的儿子会赚奶粉钱了”等标题的笔记,为其他博主提供内容、热点、流量等方面的建议和协助。这无疑是将孩子变成牟利的工具。
养娃也须依法,过度“晒娃”可能侵犯孩子的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享有隐私权和肖像权。父母虽然可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权利,但不得滥用监护权,过度曝光孩子的生活,侵害其隐私权和肖像权。
从情理上讲,家长让孩子过早地暴露在聚光灯下,参与商业活动,很可能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某些恶搞、摆拍行为会让孩子经历难堪的情绪体验,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孩子过早社会化,可能造成三观出现偏差,不利于健康成长。
让孩子在网络环境下健康成长,加强综合治理至关重要。2024年12月,国家网信办通报了一批炮制所谓“网红儿童”、违规引流牟利的典型案例。相关账号的违法违规性质十分明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相关部门在以案释法的同时,应该继续加大对此类现象的治理力度,要求平台守住边界,加强对儿童出镜内容的审核,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活跃在网络平台上的“网红儿童”众多,如何区分合理出镜和借机牟利,也需要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此外,要加大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