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菊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大龄劳动者,加强就业促进和权益保护,强化大龄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开发等举措,越来越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重视。
大龄劳动者与年轻劳动者相比既有优势,也有不利因素,大龄劳动者要不要、能不能继续工作取决于很多方面。比如,个人意愿、健康状况、思想观念、工作性质等,也包括年龄歧视问题、技能更新问题、家庭责任问题等。这些会限制他们的就业机会和选择。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促进大龄劳动者就业成为一项重要工作。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大龄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实现积极老龄化,还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经验和智慧,帮助其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
在促进大龄劳动者就业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应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支持措施,帮助他们工作到退休年限。需要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问题的防范和治理。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扬长避短,合理设置、调整岗位。比如,有些岗位需要经验丰富的员工,他们社会资源丰富,对事物认识深刻,处理一些问题也会比较有方法、有技巧、有耐心,而有些岗位需要富有创新力和开拓精神的员工,应避免人才放错了位置造成浪费。根据不同的职业背景和经验,大龄劳动者还可以在特定领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例如专业照护人员等岗位都可能成为大龄劳动者再就业的选择。总之,应尽可能让不同类型的劳动者都能发挥优势、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二是尊重差异,体现制度人性化。基于大龄劳动者自身的特殊性,相应的管理制度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方式等方面也要体现弹性化与人性化。允许大龄劳动者选择适合他们生活节奏的工作时间,比如,减少每天工作小时数或选择兼职岗位,这样既能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也能让大龄劳动者在工作与休息之间找到平衡;为大龄劳动者提供在家办公的机会,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许多工作可以通过互联网完成,这样可以减轻通勤压力。企业还可以与医疗机构合作,为大龄劳动者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和医疗服务,确保其在工作中的健康安全。
三是化解矛盾,注意不同群体利益协调。目前,延迟退休政策出台不久,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规定有待进一步细化,企业应积极关注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实施细则,并及时对劳动用工管理进行调整。有人认为延迟退休会挤占年轻人的就业空间,这需要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岗位规划工作,打消人们的顾虑。
(作者系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