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能保证不生病,有制度保障是最好的选择。确保每一个人在医保参保路上不掉队,除了大力宣传、引导与动员,根本还在于激发居民参保的内在积极性。
□叶龙杰(媒体人)
进入11月,城乡居民医保到了参保季。当前各地力促居民参保的新闻多了起来。有的地方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宣讲,营造参保氛围;有的地方提出压实参保责任,对各乡镇(社区)参保缴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确保参保目标完成;有的地方从幼儿园到高中,拿出学籍清单分解任务,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动员学生家长积极参保。
这些情况表明,调动并维护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各地正在下大力气,但也从中感受到个别居民消极对待参保的压力。当前,网络上也出现了关于参保的讨论,个别网民表示已经动了弃保的念头。毋庸置疑,这样的认识存在危害性,是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但这些声音,确实也给全民医保制度出了题:确保每一位居民“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应保尽保”,还需要再做些什么?
城乡居民医保存在结构性隐忧。经过多年建设,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的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2022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98349万人,其中成年人、中小学生儿童、大学生分别占73.26%、24.77%、1.97%。没有收入的中小学生儿童、大学生占总体参保人数的近三成,加之一部分成年人没有稳定工作、一部分老年人没有退休金需要子女赡养。可见参保基数大,但基础比较薄弱。
在工作层面,我国坚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员给予全额或定额参保资助。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共资助9766万困难群众参保,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但同时,对未被纳入资助范围的低收入、无收入人员,除了让家人、亲属代为缴费外,当前并无更为具体的办法来缓解他们内心的压力。消除城乡居民医保的结构性隐忧、缓解个体参保的压力感,除了财政继续出手之外,改革也应跟上,比如推进城镇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并轨,推行“医保家庭共济”。
参保人群的经济条件决定了其对个人缴费的敏感程度。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设过程中,国家财政给予了大量的支持,年年提升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时个人缴费也相应提升。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在筹资结构中,一直是国家出大头、个人出小头,但个人缴费金额的增长也“肉眼可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医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导致老年慢性病患者人数不断增多,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这些都需要充实的基金来支撑。只有合理调增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才能有效支撑医保制度功能的长期稳定发挥。但从部分人的角度来看,一家三口人就要缴纳1000多元,并不是小钱,倘若参保年度内没有生病住院,难免感到“心有不甘”。因此,增强城乡居民医保对健康人群的吸引力,可以增加相应制度设计,比如对未生病住院参保人员进行适度奖励等。
2022年,我国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为68.3%,对于保障就医、减轻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谁也不能保证不生病,有制度保障是最好的选择。确保每一个人在参保路上不掉队,除了大力宣传、引导与动员,根本还在于激发居民参保的内在积极性。居民每到参保季时主动“充值”,就是对医保工作成效最好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