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世嘉(媒体人)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督检查活动。11家涉嫌违法的餐饮服务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37名持有使用假证的人员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执法人员在通州区北苑街道一家奶茶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对员工健康证进行公示,且员工声称“未要求办理健康证”。次日,该店负责人接受调查时,出示了5张均加盖着丰台区同一家医疗机构公章的健康证。经查证,5张健康证均为假证。
健康证是相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的有效证明,持健康证上岗是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健康证的办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从业人员需到医院进行体检,通过后方可制证并领取。然而,笔者了解到,上述持假证上岗人员中,有的图省事儿,有的怕体检不达标,选择花钱办假证。
《食品安全法》明确,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可见,购买假证或不持证上岗的行为,不仅对消费者健康不负责,同时涉嫌违法违规。
针对“假健康证”问题,相关部门须进一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同时加大对持假证或不持证上岗行为的监督检查处罚力度。逐步建立“全范围覆盖、全过程记录、全数据监督”健康证电子档案及应用的监管网络,方便监管人员查验健康证信息,有效杜绝假证、过期证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与消费者健康。同时,推进市域内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掌上办”“全流程网办”等服务,优化流程、提升效率,进一步满足相关从业者的办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