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511436","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江西将全面实施疫苗流通数字化管理","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6-06-04 08:54:25","condition":"来源:健康报","thumb": ""}
  本报讯 (特约记者易双洪 通讯员舒海军)近日,江西省药监局、省疾控局联合印发《江西省疫苗流通合规资料数字化管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自今年9月1日起,江西省疫苗首营资料、批签发证明、储运温度记录等将全部实现电子化流转与实时监测,以确保疫苗质量全程可控、可追溯。

  根据《方案》,此次数字化改革覆盖江西全省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各级疾控机构等全部疫苗流通涉及主体。各相关单位需全面应用电子签章技术,推动药检报告、批签发证明、进口通关单、委托指令、随货同行单、储运温度报告、运输温度记录表等各类疫苗合规资料,依托追溯系统随疫苗追溯单据同步数字化流转,同时实现首营资料交换、合作合同签署全流程线上办理,彻底改变传统纸质资料流转模式。

  《方案》明确,优化基层存档管理政策,对实现温度监测电子数据化的疾控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可不再留存纸质材料作为存档。在数据安全方面,追溯系统技术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有效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销毁等各环节安全,防范数据泄露、篡改、滥用等风险。

  《方案》要求,打通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疾控机构间的追溯数据链,构建以最小包装为单位的疫苗全程冷链数字化监管系统,实现从生产到接种全链条温度数据可查、可溯,从源头上保障疫苗质量。

  江西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省推广疫苗流通合规资料数字化管理,将大幅提升全省疫苗流通环节透明度与监管精准度,有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疫苗流通安全风险,降低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群众安全、安心接种疫苗筑牢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