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509917","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四川印发长护险制度实施方案","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6-04-01 08:06:44","condition":"来源:
健康报
","thumb": ""}
本报讯(特约记者 喻文苏)
3月30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四川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四川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将用3年时间有序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实施范围,2026年在有条件的统筹区启动,2027年全省全面实施,2028年基本构建起责任共担、公平适度、科学规范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四川省医保局副局长彭波介绍,用人单位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缴费。待遇水平方面,起步阶段,四川省将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失能等级评估被认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纳入保障范围。
与很多长护险试点城市“先职工、后居民”的渐进式路径不同,四川省在制度起步阶段便将就业人员和城乡未就业居民同步纳入覆盖范围。对此,彭波解释说,四川省未就业城乡居民的总人数远高于就业人员。以基本医保参保为例,2025年该省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2074.22万人,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6076.50万人,居民人数接近职工人数的3倍。若长护险仅覆盖就业人员,很难形成规模化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不利于制度推广。此外,四川省已经开展近10年的试点工作,具备全面推开的管理基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处长方晓明介绍,为推动失能人员就近就便享有专业长期护理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将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有利条件,选拔一批具备医学、护理、康复、心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建设一支群众身边的“专业队”;支持服务人口多、工作基础好、交通条件便利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剂床位资源,申报长期护理服务定点机构;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适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医疗护理类项目,如失能评估、上门护理、健康巡诊等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创新开展长期护理“网约式”服务;用好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有效载体,推动上级机构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护理服务质量安全可靠、管理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