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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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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特约记者 朱雅丽)近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江西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建立覆盖准入、培训、考核、执业、退出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从源头提升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性与公信力,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据介绍,江西省将职业病诊断资格细分为尘肺病、化...
本报讯(特约记者 朱雅丽)
近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江西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建立覆盖准入、培训、考核、执业、退出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从源头提升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性与公信力,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据介绍,江西省将职业病诊断资格细分为尘肺病、化学中毒等五大专业类别。《办法》明确要求医师按执业范围“对号入座”参加考核。报名考核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需同时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中级以上职称、三年相关工作经验,并完成省级指定培训。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将对医师形成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与行为规范;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对内部职业病诊断医师的日常管理,让劳动者获得更加规范、专业、可信赖的职业病诊断服务;为行政监管提供清晰的管理工具和执法依据,使监管工作从“事中事后处置”更多地向“事前准入和过程管控”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