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少杰 4月20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截至4月16日,已有11个省份在省域范围内全面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利用药品追溯码的唯一性特点,可以实现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截至4月16日,已有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海南、贵州、青海13个省份的134个统筹区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其中河北、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海南、贵州、青海11个省份在省域范围内全面实现定点零售药店“无码不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