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大雷)2月24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所属院校、建筑工地、涉医“九小场所”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通知提出,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隐患要查消防设施,重点查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管是否完好有效;查疏散通道,重点查楼道、楼梯间有没有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有没有违规占用、堵塞;查违规充电,重点查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有没有“进楼入户”或“飞线充电”;查消防车道,重点查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是否通过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查是否逐楼层逐病区进行实景化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是否发放住院安全告知书,让住院患者、陪护家属都了解所在建筑物的功能布局、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单位全面整治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加大跟踪督导力度,推动问题整改,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