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晓东 特约记者 何山 通讯员 李兵 王飞)11月1日,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人民政府印发《宁陕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优化生育、养育、教育政策。《实施意见》将于2023年1月1日实施。《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家庭,按照二孩600元/月、三孩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育儿补助,直至孩子3周岁。
《实施意见》从落实生育补助、发放育儿补助、建立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降低住房成本、落实休假制度、强化托育机构人才培训、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职工等10个方面制定了措施。如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妻,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补助;支持企业或个人开办社会性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购买住房时,按县城5万元、镇中心区2万元的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符合生育二孩、三孩政策的女职工延长3个月、6个月的哺乳假;对达到标准开办的社会性母婴照护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5~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