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金伟
12月7日,第八届中国-国际器官捐献大会(CIODC)暨“一带一路”器官捐献与移植国际合作发展论坛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以“以数智力量赋能全球器官捐献和移植发展,以互学互鉴共促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为主题开展多个议题讨论,同时展示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改革成就,推进器官捐献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全球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世界移植协会主席John Fung、西班牙DTI基金会主席Martí Manyalich等出席并致辞。作为长期致力于全球移植事业发展的从业者与观察者,他们对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表达肯定,并表示,近年来,中国建立了公开、透明、符合伦理的公民自愿器官捐献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移植服务的法治化与规范化,在器官捐献与移植领域取得了系统性成就,为全球移植事业提供了值得深入研究的“中国经验”。
呼吁更多公民参与器官捐献
多年来,中国探索出一条既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又符合中国国情和文化、由红十字会参与、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人体器官捐献之路。
2024年5月1日,《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迈上新台阶,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医院资质认定、医师培训和认定、建立“绿色通道”、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开展飞行检查等方面制定相关文件,形成资质准入、全链条保障、综合监管的制度保障体系。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后更名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在名称上增加了“捐献”二字,在内容上也扩充了器官捐献的相关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有4个显著特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进人民健康福祉;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获得同意、禁止器官买卖、公平分配器官等指导原则;适应形势发展,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总结实践经验,加强器官捐献和移植全流程管理。
在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的保障下,我国器官捐献数量逐步提升。截至2025年11月,累计完成遗体器官捐献6.2万余例,捐献大器官突破19.1万个;2025年1—11月,全国完成遗体器官捐献6235例,捐献大器官20199个,与2024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0.7%和2.4%。
“目前,我国有700余万名志愿者自愿登记捐献遗体及器官,这个数字代表了认知和认同。”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长赵洪涛说,但是与西方国家50%以上人口的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比例相比,我国仍然不算多,因此下一步需要大力宣传,推动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成为社会新风尚。
对于推动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主任委员薛武军建议,提升器官捐献科普宣传能力。他表示,器官捐献科普宣讲需要深入每个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宣传器官捐献的大爱精神、关怀捐献者家庭的人文举措等;要不断完善体制和机制的深化改革与创新,推动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医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合作,携手开展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和宣传。
会上,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与健康报社签约。健康报社将发挥科普宣传优势,加大答疑释惑、科普宣传、经验推广、感人故事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力度,以提升人体器官捐献科学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兼顾器官移植的质与量
“我国器官移植在质的大幅度提升中实现量的有效增长。”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据统计,2015—2024年,我国共完成器官移植18.5万余例。2025年1—11月,共完成23285例器官移植手术,同比增长3.3%。
据悉,为加强器官移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了脑损伤评价、捐献器官获取、肝脏移植、肾脏移植、心脏移植和肺脏移植质控中心,以及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和移植注册系统等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信息化质控平台。我国器官移植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涌现了诸多新技术。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87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疗机构,其中能够开展肝脏移植的有122家,能够开展肾脏移植的有148家,能够开展心脏移植的有76家,能够开展肺脏移植的有60家,能够开展胰腺移植的有50家,能够开展小肠移植的有45家。
据了解,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自2022年起实施“移植医院引领计划”,通过资金资助、物资捐赠、学术交流等方式,支持已开展器官捐献、已申请器官移植资质或已获批器官移植资质的相关医疗机构提升学科建设与服务能力。
大会举行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人体组织库领航计划”顾问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聘任仪式,发起设立“人体组织库领航计划”,旨在建立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体系的跨专业合作机制,推动行业自制自律,加强市场监管,提升行业水平。
此次大会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指导,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办,西班牙DTI基金会联合主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等协办。同日晚间,作为此次大会重要专题活动,“‘一带一路’国家器官捐献和移植发展合作联席工作会议”举行,来自世界各国的相关国际组织代表、行业专家及学者聚焦“一带一路”国家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发展核心议题,深入交流领域内热点问题,多维度探讨国际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共商深化国际合作路径,为提升“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人民健康福祉凝聚共识、贡献力量。
链接
■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组织买卖人体器官作为严重刑事犯罪予以打击,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
■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将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纳入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样维护了公民器官捐献方面的个人权利。
■2007年5月1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中国器官移植事业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发展的轨道。
■2024年5月1日,《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迈上新台阶,进入新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