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西流(职员)
近日,重庆市一所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据悉,打人学生已被其家长转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打人方和受害方达成了谅解协议。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73.3%的受访者表示,身边曾经发生过校园暴力事件,这表明校园欺凌问题已严重影响校园秩序及学生人身安全。早在2016年11月,教育部等9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然而,在现实中,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通常会被学校及家长以息事宁人的态度进行处理。有专家就指出,多数案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与现有的法律规定缺失有一定关系。对此,要及时细化处理机制,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笔者认为,应适时出台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对校园欺凌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尤其注意区分校园欺凌与学生间嬉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为惩处校园欺凌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对责任年龄作出重新划定,重点明确对低龄欺凌行为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