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日间医疗质控中心副主任、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副院长 孙蓓
发展日间手术、日间放化疗等日间医疗模式是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提升诊疗效率的重要举措。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深化的背景下,日间医疗与支付方式改革相互协同,有利于推动医疗机构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以结构换效率
以效率换资源
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提升疑难疾病诊治能力并开展相应结构调整。在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支付方式引导下,开展三四级手术、发展优势病种等是医疗机构提升诊疗能力的必要举措。同时,在卫生健康和医保部门监管力度日益加强、医保基金和政府财政压力不断增大的趋势下,为满足患者不断丰富的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机构运营模式需要转变。目前,医疗机构纷纷通过推进日间医疗、外科微创化、内科医技化,以及大力发展快速康复外科(ERAS)诊疗、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断调整成本结构、降低住院床日、减少无效治疗、提升诊疗效率,并建立新型绩效评价体系,实现提质增效。
其中,医疗机构通过大力开展日间医疗,实现从粗放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医疗机构优化流程,如推行“预住院”模式缩短术前等待时间,借此开展更多的日间手术。医疗机构将门诊能够开展的日间放化疗转至日间病房开展,为真正需要住院诊疗的病例腾出空间。在大力开展日间手术和日间病房诊疗的基础上,医疗机构调整住院病种结构,提升服务能力,实现病例组合指数(CMI)提升和四级手术占比提高。这种通过结构换效率、效率换资源而实现良性循环的做法,是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创新支付政策
支持日间医疗
医保基金是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最大买方,合理的医保支付制度是促进日间医疗发展的核心引擎。在卫生健康部门出台各项推进日间医疗发展措施的同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同步推进。2017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2021年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指出,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日间手术等,可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这些文件从国家层面为医保支付政策支持日间医疗开展指明了方向。
支付方式改革激发了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但日间手术病例住院时间短、医疗费用低的特点易形成低倍病例,医疗机构无法按照正常的DRG/DIP支付标准获得补偿。各地在DRG/DIP实际付费过程中,均出台了日间手术的支持政策。例如,天津市将日间手术按DRG/DIP入组,同时设置“低倍病例豁免”规则,避免因住院天数短、费用低影响医疗机构获得合理基金支付。
这些政策不仅覆盖手术,还延伸至日间化疗等领域。山东省、辽宁省等地对于三级医疗机构及肿瘤专科医疗机构等开展日间化疗,执行住院医保待遇或将日间化疗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天津市等地则将癌症放化疗纳入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对日间病房开展放化疗给予充分支付政策支持。
支付改革还强化了基金监管效能。各级医保部门及日间医疗质控中心等对日间手术、日间病房的开展资质、医疗质量、医保申报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和评价,建立日间手术申报管理流程,出台门特病种审核规范等制度,确保基金安全与医疗安全,形成“医保准入—质控监管—绩效激励”的闭环管理。这种支付与监管双轮驱动,也是“三医”协同的生动体现。
以患者为中心
实现多方共赢
日间医疗有助于推进患者、医疗机构、医保三方获益。效率方面,门诊日间化疗中心可通过全流程数字化整合,减少患者诊疗耗时,节约医疗费用。日间医疗模式减轻了家属陪护负担,尤其为肿瘤、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服务,患者满意度大幅提升,是“以患者为中心”的生动实践。费用方面,DRG/DIP支付方式促进医疗机构降低次均住院费用。医疗机构运营方面,CMI、手术病例占比、微创手术占比、四级手术占比等指标显著提升,在效率提高的同时实现成本下降。部分医疗机构推广日间医疗模式后,床位周转率提升,DRG/DIP费效系数下降,实现了少花钱、治好病的改革目标。
近些年,国家大力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每千人床位数等指标已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但面对人口加速老龄化、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等复杂形势,改革仍需朝着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降低医疗服务成本的方向努力。发展日间医疗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举措,从国家整体层面来看,我国日间医疗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未来,行业还需从强化“三医”协同入手,完善准入、支付和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医药相关企业则应加快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新项目落地,提高诊疗效率和质量。医疗机构仍需破除传统运营思维惯性,通过创新管理理念、精细管理措施、完善薪酬制度等进一步推进日间医疗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