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487528","toptitle":"","toptitle_color":"","title":"放射性皮炎治疗应重视皮肤护理","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2-12-27 15:22:57","condition":"来源:健康报网","thumb": ""}
  放射治疗(简称放疗)是肿瘤治疗的重要手段,放射性皮炎是放射治疗的主要副反应之一,可见于放疗结束后10~14天,其表现为红斑、湿性脱屑甚至溃疡,给患者生理与心理带来痛苦。皮肤反应明显者还会丧失治疗信心,导致治疗中断,影响整体治疗效果。因此,放疗期间的皮肤护理非常重要。下面,笔者与读者分享放疗相关注意事项。
  皮肤主要表现为急性表现,可分为5级。
  0 级:无变化;Ⅰ级:滤泡样暗红色红斑,干性脱皮或脱发,出汗减少;Ⅱ级:触痛性或鲜红色斑,皮肤皱褶处有片状湿性脱皮,或中毒水肿;Ⅲ级:皮肤皱褶以外部位融合的湿性脱皮,凹陷性水肿;Ⅳ级:溃疡,出血,坏死。
  文章研究发现,放疗期间加强护理可减轻皮肤反应,提升治疗效果。
  放疗前准备:保持放疗区域皮肤清洁干燥,放疗标记线清晰可见,切勿洗脱照射野标记,保持照射野界限(定位线)清晰,如果标记线不清晰,应及时找管床医生描画;摘除金属制品,如项链、耳环、手表、钥匙、腰带等,避免因金属物品被照射产生的二级射线,以防加重皮肤损伤;照射部位不可随意自行使用药物、化妆品及其他化学药品等。
  日常皮肤保护:选择宽松、柔软、吸湿性强的棉质衣物,避免摩擦皮肤,加重皮肤损伤,对于放射皮肤褶皱处,如腋下,头颈、腹股沟等,放疗结束后,应尽量暴露患处皮肤,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放射野皮肤可用温和柔软的毛巾沾洗,禁止使用肥皂沐浴液擦洗或热水浸浴;外出应打伞,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放疗区域皮肤禁贴胶布,禁抓挠,禁止使用碘酊、酒精等刺激性药物,禁止过冷过热刺激;修剪指甲,以免搔抓局部皮肤引起糜烂,患处皮肤可用温凉毛巾轻轻拍打止痒,不要在放疗区域使用剃刀,如果必须使用请选择电动剃须刀。
  用药方面的护理:一般照射10次后皮肤开始发干,出现红斑、潮红,有烧灼和刺痒感(Ⅰ度),最后逐渐变成暗红色,表皮脱落称干性皮炎(Ⅰ度)。Ⅰ、Ⅱ皮肤反应患者一般不停止放疗。对于皮肤瘙痒,患者可用手轻拍瘙痒部位,或外涂冰片、滑石粉、薄荷淀粉、痱子粉。
  随着照射次数的增加,局部皮肤出现充血、水肿、水泡,严重时发生糜烂,有渗出液,此时宜停止放疗,对症处理。对于小水泡不宜刺破,如皮肤糜烂时,每天局部可涂擦2~3次1%龙胆紫。对于大水泡,立即消毒水泡,用无菌注射器抽出渗液,在创面上敷无菌凡士林纱布,保护局部皮肤,并留取渗液和表皮组织做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以便尽早使用有效抗菌药物控制感染。在水泡被吸收后,即采用暴露创面疗法,保持局部皮肤清洁、干燥,外涂美宝烫伤膏,1周后渗液明显减少,待愈合后可继续放疗。
  在放疗中后期,患者皮肤黏膜反应或加重,需给予一定的药物干预,主要如下:红斑反应期,嘱咐患者不可抓挠,可给予凡士林与氯霉素配制而成的药膏,每天涂抹1~3次。如果患者皮肤糜烂、浅表处出现溃疡,需施予暴露疗法,在创面均匀喷涂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此外,如果患者未感染,可给予烧伤膏,每天涂抹2~3次,对于可能出现的感染,涂抹1:5000呋喃西林与双氧水,以预防感染。
  如果湿性反应未得到及时控制,则局部皮肤进一步发生坏死脱落,形成溃疡(Ⅳ度),表现为灰白色坏死组织覆盖,边界清楚,底部较光滑,呈火山口型,形成痂下溃疡,引发剧痛。此时需停止放疗,可使用银离子敷料来抑菌,外层使用水胶体敷料,为伤口提供湿性愈合环境。若伤口敷料渗液较多,改为银离子敷料加泡沫水胶体敷料以达到抑菌吸收渗液的作用。有色素沉着的部位涂抹康惠尔水凝胶,为伤口提供水分,使干性坏死组织水和,促进自溶性清创,吸收过度的伤口渗出液及自溶性清创时产生的液化坏死组织,经对症处理愈合后方可继续放疗。

  放射性皮炎是放射治疗常见副反应,要加强放疗区皮肤护理,以保证放射治疗的顺利进行。


  文: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放射治疗科 郭秀红
  编辑:王天鹅 朱永基

  审核: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