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叶龙杰)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魏新刚建议,加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制定统一的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明确药师的责、权、利,保障用药安全。
魏新刚表示,为了充分发挥药师促进合理用药的作用,国际上普遍采取立法的方式来明确药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目前,我国药师的管理仅有规范性文件供参考,尚无更高位阶的法律依据。我国药师在人员总量、服务能力、职业地位及法治化管理等方面还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由于我国药师法长期缺失,对药师的责、权、利缺少法律界定,导致药师对患者安全用药的保障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同时,药师队伍在弱化,其占整体卫生技术人员比率连续10年下降,医疗机构药师数量及增长率远低于医生和护士,这妨碍了医药护协同高质量发展。
魏新刚呼吁,通过立法促进药学服务体系建设与医疗保障的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适老医疗健康服务的供给保障,形成安全有效的防治疾病的医疗模式。同时,通过药师法立法的指引价值,推动药师服务模式的转变,并通过药事服务费的形式体现其技术劳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