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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首席记者 姚常房)“建议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卫生...
  本报讯 (首席记者 姚常房)“建议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黄红霞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相关提案。黄红霞表示,要切实发挥政府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规划建设、资源配置、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主导责任,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持续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大幅提升。然而,目前婴幼儿托育服务资源短缺、价格相对较高,无法满足家庭需求。黄红霞指出,目前我国未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公办和普惠性托育机构占比低。与养老、学前教育等行业相比,各级政府对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不足。

  此外,黄红霞指出,目前托育服务和学前教育衔接不顺畅。尽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幼儿园办托班招收2岁以上幼儿,但教育部没有制定明确具体的支持办法,以致基层教育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幼儿园办托班,群众把2岁以上幼儿送到幼儿园托班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且,可能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黄红霞建议,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中央和各省、市、县财政预算,构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财政分担机制,建立政府、机构和家庭的成本分担机制,通过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实现普惠目标;加强财政支持的针对性,重点支持公办托育机构和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社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托幼一体化建设,推动存量托育资源向普惠化转变。同时,大力推进各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比如,推进托育与学前教育有效衔接、协同发展,研究制定统一的托育服务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支持“托幼一体化”模式;研究制定社区托育发展的专项规划、设施设置标准,支持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兴办托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