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514977","toptitle":"新版尘肺病治疗和管理专家共识发布","toptitle_color":"","title":"双轨制分期法满足患者管理现实需求","title_color":"","subtitle":"","subtitle_color":"","crtime":"2026-10-28 08:12:56","condition":"来源:
健康报","thumb": "","topic": "0"}
尘肺病是一种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临床上,相同影像学分期的尘肺病患者,其症状、肺功能、运动耐力、并发症、生活质量和预后存在显著异质性。《尘肺病临床分期治疗和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6版)》近期在《中国实用内科杂志》发表。《共识》在尊重《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三期”诊断标准的前提下,面向患者管理现实需求,系统提出以功能状态和整体病情为核心的“四期”临床分期法。本期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共识》解读,为呼吸科、职业病科、康复科及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理解和应用《共识》提供参考。
□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应急总医院)主任医师 李宝平 副主任医师 孙治平
对于尘肺病诊断,我国现行《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GBZ 70—2015)采用高千伏X线或数字化摄影胸片进行壹期、贰期、叁期影像学分型。这种分期方法在职业病诊断、工伤伤残评定和流行病学监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与行政效力。
然而,在临床实践中,相同影像学分期的患者,其症状、肺功能、运动耐力、并发症、生活质量和预后等存在显著异质性,单一影像学分期难以满足个体化精准治疗和全程管理的需求。
为此,《共识》在尊重《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三期”诊断标准的前提下,系统提出以功能状态和整体病情为核心的“四期”临床分期法。《共识》围绕各期提出38条推荐意见,涵盖健康教育、脱离粉尘、戒烟、疫苗接种、抗纤维化治疗、大容量肺灌洗、肺康复、岩盐气溶胶吸入疗法、长期氧疗、经支气管镜肺减容术、肺移植评估、并发症防治、姑息治疗和预立医疗照护计划等内容。
两种分期功能互补
“四期”临床分期将尘肺病自然病程划分为代偿期、失代偿期、并发症期和终末期。《共识》明确提出“三期”与“四期”双轨制,强调在涉及诊断合法性、赔偿权益、政策统计的所有场合,“三期”标准是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诊断与分期依据,回答的是“是不是尘肺病”及“影像学上严重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但无法充分反映功能状态和治疗需求。“四期”临床分期是临床治疗与管理框架,具有医学指导性,回答的是“患者现在感觉如何、功能怎样、该如何治疗”等临床问题,是“三期”诊断的临床延伸,但不能替代其法律功能。
“四期”临床分期通过综合评估,可将同为“尘肺贰期”但症状轻、功能尚好的患者归入代偿期,将症状重、功能明显受损的患者归入并发症期或终末期,从而精准反映患者的真实病情阶段。此外,“四期”临床分期还可指导阶梯化与个体化治疗,并动态评估预后与康复潜力。例如,代偿期以维持劳动能力为目标,失代偿期以提高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为目标。
需要注意的是,“四期”临床分期应实行动态评估机制,建议每6~12个月重新评估,以实现从“诊断鉴定”向“诊断与全程健康管理并重”的转变。
“四期”管理各有侧重点
《共识》对“四期”各分期定义进行了明确界定。
代偿期是指患者肺部存在纤维化病变(影像学符合尘肺壹期、贰期或叁期改变),但肺功能处于代偿状态,通过增加呼吸频率、动用肺功能储备等,能够满足日常活动需氧量,临床症状轻微或无症状,无严重并发症,生命质量基本不受影响。
失代偿期是指患者肺纤维化程度明显加重,肺功能失代偿,无法满足日常基本活动需求,出现典型且持续的呼吸系统症状,肺功能检查显示通气功能下降和(或)弥散功能减退,并发症轻微或可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明显受限。
并发症期是指患者在肺功能严重受损的基础上,出现一种或多种直接影响预后和生存的严重并发症。并发症成为临床管理主要矛盾,常见的包括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伴或不伴心功能不全、活动性肺结核、反复发生的重度下呼吸道感染、自发性气胸、呼吸衰竭等。
终末期是指患者肺部广泛纤维化、毁损,肺功能严重受损,处于慢性呼吸衰竭状态。患者极度消瘦(肺恶病质),日常生活完全依赖他人,生存质量极差,需要长期氧疗和(或)无创通气支持,常出现急性加重,危及生命。
《共识》指出,代偿期患者的管理重点在于病因阻断、功能储备提升和延缓疾病进展,力求将疾病进程长期稳定在此阶段。
失代偿期患者的治疗重点由延缓疾病进展为主,转向缓解症状与延缓进展并重,同时积极预防严重并发症。
并发症期患者的治疗目标是积极诊断和治疗主要并发症,控制急性加重,挽救生命,尽可能恢复基线功能状态,需要呼吸科、心内科、感染科、胸外科等多学科紧密协作。
终末期患者处于极度消耗状态,治疗重点由延长患者寿命,转向改善患者的身体舒适度、缓解患者的痛苦、维护患者的尊严。此期临床决策聚焦如何让患者更舒适,而非如何治疗疾病。
特殊复杂病例须重点关注
尘肺病常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或特发性肺纤维化等共存,形成重叠综合征。《共识》专门阐述了该综合征的处理原则,强调遵循诊断评估先行、治疗策略整合、矛盾优先的处理原则。其中,处理矛盾优先的顺序是急性优于慢性,且要以症状为处理导向,以保证患者安全为先,各项处理应目标一致。该部分内容对临床复杂病例具有重要指导价值。
总的来看,《共识》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明确提出“三期”与“四期”双轨制,既维护了“三期”诊断的法律权威,又为临床个体化治疗和全程管理提供了功能导向的分期工具。二是系统阐述“四期”各分期定义、判定指标和转换预警征象,使临床分期从经验判断走向结构化评估。三是针对每一分期提出具体治疗原则,形成贯穿疾病全周期的管理框架。四是方法学上采用GRADE证据分级和改良德尔菲法,并首次系统纳入患者代表参与,提高了共识制订的透明度和患者中心性。五是“附录”部分提供分期判定路径、急性加重处理流程、肺康复锻炼路径等,增强了《共识》的临床可操作性。
临床医生应在尊重法律诊断标准的前提下,积极应用四期分期工具,识别代偿期干预窗口,延缓失代偿期进展,强化并发症期多学科救治,提升终末期姑息照护质量,最终改善尘肺病患者的生活质量与预后。